发布日期: 2010-3-26 | 数据编号: 22414 | 所属类别: |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就新塘水厂技术改造项目污泥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工程概况:
新塘水厂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原有滤池和部分反应沉淀池进行改造、新建污泥处理系统、增建清水池及新建生物预处理系统。
一、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二、 交货期: 2010年9月30日供货,2010年11月30日安装、调试完毕,投入正常生产运行(暂定),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三、 交货地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新塘水厂或买方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提供污泥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制造、供货、备品备件、检测维修的专用工具、产品检验、运输、装车、卸货、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出厂检验与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技术服务、包验收通过,污泥处理系统成套设备质保期为3年。中心刮泥机质保期为3年。招标货物详见:
http://www.gzzb.gd.cn/t05wz/t0108ggxx/zbggDetail.jsp?id=zbsq001e2b988f50
注:
1、 处理车间除了悬挂起重机、维修动力箱、低压开关柜、照明是由买方提供,其余工艺及电气设备(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均由卖方负责。在上表中未曾提到,但属于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设备、零部件、附件和相关服务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内。在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中若发现需要增补的,卖方需无偿及时补齐。
2、 上表中的采购数量,为招标人的暂定量,并非最终的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3、 具体的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企业实收注 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3、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招标货物主设备(专指离心脱水机,下同)的制造商,或是获得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不允许制造商和其代理商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若代理商是代理进口产品时,则该代理商应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资质(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主设备制造商必须是主设备注册商标的注册单位,须提供商标注册书复印件作证明。
4、 投标申请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