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30 | 数据编号: 22565 | 所属类别: |
根据花发改基[2009]50号的批准,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新华二期:迎宾大道(106国道~新街河)截污管道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69号市政大厦四楼
二、项目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新华二期:迎宾大道(106国道~新街河)截污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概算投资额:约2460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公共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DN=(400-900)的污水管道,总长约4.5km。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财政预算资金;□贷款;□自筹资金…
四、报名时间:2010年 4 月 2 日和 6 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危先生
联系电话:020-36828202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拟委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