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31 | 数据编号: 22665 | 所属类别: |
招标编号:HDJJ-GC-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江津区发改委批准,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整合(含编制可研报告)、勘察勘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江津珞璜工业园B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10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其中5000吨/日为利用珞璜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既有)进行末端后续处理;一、二级污水汇集主干管线约18000米。
2.3 招标范围
主干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整体方案设计(含长约4000米污水排放干管,含编制可研报告并取得批复)、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勘测、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环保、消防、环境综合及办公、辅助设施及物流等场站配套工程,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至工程交工验收为止的后续服务工作。
2.4 计划工期:140天。
2.5 分包情况:允许分包(本项目的工程咨询和造价咨询部分,可由投标人自主分包给工程咨询专业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专业乙级及以上专业公司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以下要求:
(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 须具有5年及以上、承担过5个处理规模大于2万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历史和经验。
(3)同一企业法人不能参与同一项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联合体,同一企业法人参加项目投标后就不能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满足3.1.(2)要求外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允许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两家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