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31 | 数据编号: 22712 | 所属类别: |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重建工程及南江县城供水及排污管网恢复重建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10]49号、南发改[2010]50号。
南江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3 个房屋建筑类 (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