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4-7 | 数据编号: 23031 | 所属类别: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QTCG2010-022。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招标项目内容:总投资6000万元,工程投资约4600万元的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5.招标人: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住所地: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7.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