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县污水处理厂-2#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污水处理厂-2#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顺发改[2009]0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顺昌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中山东路(东门桥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2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28.9米以下部分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顺昌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2.6.2.设计单位: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另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