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泸州市人民政府以
《研究我市垃圾处理场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泸市府阅〔2010〕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泸备〔2010〕01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森泰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工程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 |
实施时间 |
拟于2009年4月实施,工期1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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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 |
来源于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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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