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市政招2010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0]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勘察及管网、泵站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2建设规模: 新店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46KM2,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万m3/d,污水管网按远期10万m3/d规模一次规划设计。厂外管网工程总长约91.348KM(含12.8KM接户管),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规模2.0万m3/d,占地约1000m2;
2.3工程造价约 102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新店新区;
2.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质量缺陷期满;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人民币177.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