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0]041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0】2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为 76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市政工程管理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长156米,顶管施工150米,管道DN1000mm,建顶管工作坑一座、顶管接受井两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范庄子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长156米,顶管施工150米,管道DN1000mm,建顶管工作坑一座、顶管接受井两座
2.4 工期要求:2010年05月10日 至 2010年07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