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5-27 | 数据编号: 26222 | 所属类别: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城及重灾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修复工程项目(双石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第二次) 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以 关于芦山县城及重灾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修复工程项目(双石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批复(芦发展固 [2009]425号)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环保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环保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 [2009]4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3113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山县双石镇双河村。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450m3的污水处理站一个,建筑面积3.7亩,建设雨水分流的场镇排水管网14350m。
2.3、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