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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5-31 数据编号: 26368 所属类别:

广东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赤岗涌~石清公路段)污水管道工程

根据番发改【2009】39号文批准,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现对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赤岗涌~石清公路段)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赤岗涌~石清公路段)污水管道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484986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20-3460688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1、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

2、招标工程规模:DN500污水管长约434米,检查井9座,拍门井1座,路面修复约1736m2。

五、本工程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镇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报名费用: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0年5月31日0:00时至2010年6月4日16:00时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及缴交报名费用。投标报名费100元。

八、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及网上缴纳报名费。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

九、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已以建造师身份报名,且在交易中心备案;(注:在项目开标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办理更换或解锁的有关操作,网上报名时,投标人应确保所选取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条件,且确保投标时和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一致)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在2009年1月1日后被广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予以行政处罚;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