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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6-2 数据编号: 26601 所属类别:

江苏高邮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

1、扬州华建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邮湖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工程已经扬发改投资发[2008]26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邮市送桥镇常集村全庄、黄庄组,用地面积20亩。

(2)建设规模:厂内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投资约1300万元。

(3)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6月20日。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及相应招标内容包括厂内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联合体。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

⑶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安全许可证。

(4)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5)如联合体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办方名称同时要求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位经办人到高邮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本工程报名即资格预审。

(2)报名时必须提供(报名时即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

①报名申请书原件、②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⑦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⑨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及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⑩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⑾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