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升级提标工程滤布滤池系统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升级提标工程滤布滤池系统(带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0-WJ-G-021号
二、招标内容: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升级提标工程滤布滤池系统(带安装)
三、资格预审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2.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以及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应在近五年中至少有承担过二个及以上类似本次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所投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成功经验,报名时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产品主要部件(如转盘)的制造商应具有四年及以上制造的生产历史,报名时提供四年及以上投标产品主要部件的生产历史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