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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6-18 数据编号: 27528 所属类别:

浙江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地块(一期)土方工程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地块(一期)土方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北斗兴业东侧、国华电厂南侧,总填方量:149984.70M3(包括海塘部分沉降工程量8703.50M3);建设内容:宁海县临港污水处理厂地块(一期)填方。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4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塘渣填方。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 6 月 18 日 14:3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按宁建[2009]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好相关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要求(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以及县外企业驻宁海管理机构的人员。

2.3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