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6-21 | 数据编号: 27584 | 所属类别: |
我公司接受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丹阳市毛甲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下述服务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丹阳市毛甲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项目
标书编号:DYPH2010-G-003。
一、供应商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投标人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以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资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我公司提供下列材料及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