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6-22 | 数据编号: 27680 | 所属类别: |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对采购单位关于污泥脱水絮凝剂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常州市排水管理处下属的清潭污水处理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为5—6万m3,平均日产脱水污泥量约为10吨干固体污泥(含水率以折算到0%计),平均日絮凝剂消耗量约为30公斤, 本次项目供货期为一年。
二、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通过历年工商年检,生产、经营资质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历年年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生产或经营合格产品的能力,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信誉,良好的商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具有销售生产絮凝剂相关资质证书,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本项目若由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除提供以上资料外,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企业授权其参与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函;
8、具有规模相当的类似本项目提供同种产品的业绩,提供近2年内国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9、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仅接受单一法人为谈判主体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