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0-6-24 数据编号: 27877 所属类别:

浙江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污水处理站工程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污水处理站工程,主要包括化粪池一座、厌氧池一座、人工湿地一座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可申请本工程投标报名。
3.3 投标人须具备《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驻长兴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窗口(长兴县长海路361号)报名。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退还完整的图纸资料,逾期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窗口(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
6.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村民委员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