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6-28 | 数据编号: 28034 | 所属类别: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一期)桩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晋发改外[2010]3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北三环北侧,晋安河东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设计规模10万m3/d,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工程污水生化处理构筑物按5万m3/d规模建设,其余构(建)筑物土建均按10万m3/d一次建成。由于本项目远景规模为15万m3/d,进水泵房土建及尾水排放管按15万m3/d规模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期建设,工程投资额约7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为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一期)桩基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无 ;
2.6.2.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