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管道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32119120100701001
1.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大港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管道工程 已经由 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镇江新区
(2) 工程规模: 管材采用SDR21 PE100实壁管,Ⅰ标段约188万元、Ⅱ标段约210万元、Ⅲ标段约202万元。 建筑面积:0.00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6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Ⅰ标段:WY-2~WY-13(不含WY-13井)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Ⅱ标段: WY-13(含WY-13井)~WY-2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Ⅲ标段;WY-27~WY-43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参加资审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资审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9、提供资审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