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6 | 数据编号: 28517 | 所属类别: |
射阳县城北一中沟及海都北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因第一次公告后申请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再次组织该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城北一中沟及海都北路
(二)工程内容:污水检查井及污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清通、2#污水泵站改造
(三)合同估算价:约58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工期60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五)为防污水管道中有毒气,填井、清井、拆井及清通管道施工作业过程必须具有防毒设施;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三、报名经办人、投标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凭劳动合同原件及交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确认。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