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6 | 数据编号: 28603 | 所属类别: |
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下达函(咸财采计[2010]383号)的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湖北省咸丰县十字路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XFZFCG-2010-4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十字路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三、项目内容: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一座、分散式人工湿地三座及污水收集管网4.66KM
四、规格及数量: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总投资:262.72万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2级(含2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报名时须携带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市政工程总承包2级(含2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公司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