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7 | 数据编号: 28658 | 所属类别: |
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已由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以“成高经审[2010]105号、成高经审[2010]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经招标[2010]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南部园区
2.2 建设规模:水处理量为10万m3/d。含水处理、河道整治、绿化,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2.3排放要求:出水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质;
2.4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为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维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监理:高新区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不包括运营)
2.6计划工期: 330 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3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 个日历天(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工作面分别计算);运营服务周期为 365 个日历天。(以验收的工作面分别计算)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