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沙湖镇污水生态处理工程-污水截流干管,已由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恩发改[2008]62号。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污水截流干管约2600米,投资额:约33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省财政资金及市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招标范围:市政管道工程;工程地点:恩平市沙湖镇沙湖河东岸水闸下游;工期要求: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简称《名录》),若投标申请人未进入《名录》的,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办理完成进入《名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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