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三组(下柱坪)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10]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三组(下柱坪)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项目污水管道起点为下柱坪,终点为陈家冲桥头,全长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三组(下柱坪)。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仅限于设计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工
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合格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
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秭归建筑业协会核发的年度备案证,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年度备案证上的人员,且与年度备案证上记载的岗位相符;
4、投标人须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
7、具备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亲笔签字表;
8、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
9、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个资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均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不得购买标书。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1807072129200049416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gxz.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村 办公地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范雁冰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13872542865 联系电话:0717-2880486 1388671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