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1、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甘计投(2001)209号、张政发(2002)36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设贰个标段,概况如下:
一标段: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土建工程,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结构层数:基础、地坪、下部墙体及安装工程等,二标段: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结构层数:钢结构单层。总投资约100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 10月30日,工期91日历天。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内。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贰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二标段其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