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20 | 数据编号: 29471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十二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投资[2010]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崇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10]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观胜镇、梓潼镇、廖家镇、崇平镇、江源镇、大划镇、集贤乡、隆兴镇、燎原乡、白头镇、济协乡、锦江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管沟以及其它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1年;
2.4标段划分:2个监理标段;一标段:崇州市观胜镇、梓潼镇、廖家镇、崇平镇、江源镇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管沟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监理;二标段:大划镇、集贤乡、隆兴镇、燎原乡、白头镇、济协乡、锦江乡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管沟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等级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经审计后的2007-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必须是无亏损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