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23 | 数据编号: 29724 | 所属类别: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项目(委托编号:ZZ0904119)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采购项目
2、用途: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粉剂)采购。总量约1626吨。
3、采购规模
包一:猎德污水厂(一、二、三期):336吨/41个月,猎德(四期):335吨/35个月,沥滘(一期):140吨/41个月,沥滘(二期):120吨/35个月。
包二:大坦沙(一、二、三期):337吨/41个月,大沙地:134吨/41个月,京溪:74吨/29个月;龙归:34吨/41个月,竹料:20吨/41个月,石井:96吨/35个月。
以上絮凝剂用量仅为采购人按往年使用情况的估计数字,合同价款按每台脱水设备每月产出的干污泥量进行结算。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需求”部分;公开招标。
5、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审时,先评包一,再评包二。两个包组兼投的供应商,若在包一、包二评审中,综合得分均最高,评委将推荐包一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包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包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包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作为包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6、中标供应商若不能履行合同的,则采购人可启用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作为启用对象:
6.1为了保证货物质量,第六中标候选人或排名在其后的候选人不作为启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