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0-7-27 数据编号: 30029 所属类别: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资产转让-运营-移交(TOT)项目

1、根据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的批准,拟以TOT方式转让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资产权益,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产权益受让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资产转让-运营-移交(TOT)项目。
2.2项目地点:无锡市锡山安镇街道。
2.3项目规模: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m3/d。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人将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的资产有偿转让给中标人在无锡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
2.4.2特许经营期为21年。
2.4.3中标人在特许期内承担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全部建筑物、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资产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承担其全部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等费用。
2.4.4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2.4.5特许期满后,中标人应将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全部建筑物、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资产以正常运行的状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4.6本次招标采取固定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总价、竞争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方式;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总价为3588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0.97元/m3。
3、报名条件:
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均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资质: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