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3 | 数据编号: 30475 | 所属类别: |
新丰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除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F2010—021)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除臭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必须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此次投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