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崇阳溪污水管网四期工程K2+670至K3+875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 [2010]第06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溪污水管网四期工程K2+670至K3+875段(项目名称)已由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2008]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夷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崇阳溪(二中桥至北门花桥);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1469186元,发包价为人民币136946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管网施工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为依据,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由福建省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
3.2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