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厢区灵川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莆城发改[201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城厢区灵川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86万元 建设面积:173.06㎡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的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