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18 | 数据编号: 31485 | 所属类别: |
松阳县垃圾填埋场一期改造工程,经松发改投[2009]65号文件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经松阳县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城东南青蒙大坑儿山谷 (2)工程造价:1783883.00元
(3)工期要求:7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渗滤液管道输送工程、防渗处理工程。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丽水市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松阳县的有关规定。
(4)开标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5)投标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
四、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