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24 | 数据编号: 31848 | 所属类别: |
宿松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规模:渗滤液处理设施日处理量150m3/日(具体规模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建设地点:宿松县孚玉镇将军山道源洞垃圾处理场
三.招标范围:宿松县生活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竣工验收、试运行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渗滤液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最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建设方式:BT。
六.计划工期:2010年9月16日--2010年12月20日
七.投标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进宿松企业已按照松建设【2009】183号文在宿松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备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级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60万元或以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者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给排水)中级以上职称,近五年(200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格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已完成项目业主的联系人及电话;
3.业绩要求:最近五年有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业绩(设计单位必须有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有施工业绩),日处理规模不小于100m3/日,并且为正在运营的项目,同时提供已完成项目业主的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