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9-1 | 数据编号: 32414 | 所属类别: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厂区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已由贵州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建设[2009]29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清镇市政府自筹、银行贷款和中央拉动内需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2947.76万元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9月1 日至 2010 年 9 月7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30时至4 时,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在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大楼五楼)、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镇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