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9-14 | 数据编号: 33281 | 所属类别: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飞竹镇污水资源利用与污水收集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罗发改投资[2010]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罗源县飞竹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罗源县飞竹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1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在榕登记备案,且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