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并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现予公布::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3463127.04元(其中:预算价12141772.33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44359.22元,规费614184.25元,税金462811.24元)。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10563341.93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单位: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