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标题: | 平武县水务局关于管材管件及安装采购的招标更正公告 | ||
原公告标题: | 平武县水务局关于管材管件及安装采购的招标公告 | ||
更正事项: | 招标更正 | 行政区划: | 绵阳市-平武县 |
项目编号: | 平府采招(2011)109号 | 采 购 人: | 平武县水务局 |
更正公告日期: | 2011年12月20日15时7分 | 原公告日期: | 2011年12月5日16时6分 |
更正理由: | 因采购人原因 | ||
更正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1项报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45%*100;”更正为“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0;”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1项报价分值更正为60分。 二、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项制造厂商实力“1、5000万以上(含5000万)计5分;2、3000万以上(含3000万)至5000万计3分;3、1000万以上(含1000万)3000万计1分。”更正为“1、5000万以上(含5000万)计6分;2、3000万以上(含3000万)至5000万计4分;3、1000万以上(含1000万)3000万计2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项制造厂商实力分值更正为6分。 三、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项制造厂商产品综合性能“1、企业PE给水类产品入选水利部《2010年度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计4分;2、企业PE给水类产品通过新华节水认证,认证范围覆盖PE100级管材:(1)0.6MPA (2)0.8MPA(3)1.0MPA(4)1.25MPA (5)1.6MPA管件:(6)热熔承插、(7)热熔对接,共计14分(缺一项认证扣2分)。”更正为“1、企业PE给水类产品入选水利部《2010年度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计6分;2、企业PE给水类产品通过新华节水认证,认证范围覆盖PE100级管材:(1) 1.6MPA;管件:(2)热熔承插,(3)热熔对接,共计6分(缺一项认证扣2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项制造厂商产品综合性能分值更正为12分。 四、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4项制造厂商管理体系“1、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2、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更正为“1、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3分;2、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3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4项制造厂商管理体系分值更正为6分。 五、取消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5项制造厂商荣誉“3、企业积极为四川省国定39个重灾县(市、区)灾后重建做出突出贡献的计4分。(提供39个重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4、企业获得《2010中国最具投标实力塑料管道企业30强》证书计4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5项制造厂商荣誉分值更正为3分。 六、取消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6项制造厂商销售业绩“1、提供2010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2亿(含2亿)以上计2分,低于2亿不计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6项“2、提供2009-2011年涉及政府采购PE类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其中,具有1个400-600万元(含600万元)的PE类业绩合同计1分,具有1个600-800万元(含800万元)的PE类业绩合同计2分,具有1个800万元以上的PE类业绩合同计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更正为“2、提供2009-2011年涉及政府采购PE类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其中,具有1个400-600万元(含600万元)的PE类业绩合同计1分,具有1个600-800万元(含800万元)的PE类业绩合同计2分,具有1个800万元以上的PE类业绩合同计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鲜章)。”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6项制造厂商销售业绩分值更正为8分。 七、取消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7项售后服务“2、制造厂商在绵阳境内或在绵阳境内设有分支企业计3分。需提供分支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7项售后服务分值更正为3分。 八、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8项“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更正为“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招标文件第32页5.5综合评分明细表第8项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分值更正为2分。 | ||
附 件: | 无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6-8826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