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第二医院病房大楼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第二医院病房大楼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阳市发改局 以谭发改[2011]050号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平市第二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阳市黄花山路1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处理后医疗废水须达到预排放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