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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7-17 数据编号: 930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第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2]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第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长发改基[201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长乐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长乐市第二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金峰镇三星村、集仙村的市第二医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处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本工程发包价为:1070335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无;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