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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1-7 数据编号: 12420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絮凝剂(阳离子)采购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絮凝剂(阳离子)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2-G-070号
二、招标内容:絮凝剂(阳离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专业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如制造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单位在江苏省或上海市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江苏省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经采购单位和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予投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资格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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