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开标范围
湘江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一个标段;长江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2个标段;飞鹤路道路雨水工程2个标段;嵩山街道路雨水污水工程2个标段。路灯4条路4个标段变更为一个标段,即湘江路、长江路、飞鹤路、嵩山街路灯工程。
二、中标数量
此次招标不限制中标数量。
三、保证金
此次工程招标中,投标单位需交纳要中标标段,每标段投标信誉金(5万元)和投标保证金(标段控制价的2%),在开标半小时前由标办、建设单位和代理公司共同收取;履约保证金(标段控制价的50%)由投标单位存入至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龙江银行齐市分行等银行,开标前需出示银行存折,对弄虚作假者扣留投标保证金。工程中标后3日内,将此款项存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由建设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如不按时交纳,视为弃标,扣留投标信誉金5万元,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投标单位须交纳要中标标段控制价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控制价的50%)。履约保证金数量即为要中标段数。工程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留5%做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无息返还。
三、控制价
1、湘江路道路雨水污水:626.18万元;2、长江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一标段818.99万元;二标段918.09万元;3、飞鹤路道路雨水工程:一标段1368.99万元;二标段1285.79万元;4、嵩山街道路雨水污水工程:一标段1049.12万元;二标段1029.07万元;5、湘江路、长江路、飞鹤路、嵩山街路灯454.22万元。
四、其他说明
1、土方调配:先在本标段平衡,本标段不能平衡的在本道路工程平衡;本道路不能平衡的按照多余土方外运5公里计算。
向本标段运来的土方不计土费、装卸费、运费;本标段向外运处土方计装卸费、运费。
2、主干道三层路面的暂时施工两层(去掉4cm中粒式及粘层油),两层路面的正常计算。
3、长江路、嵩山街、水师路管径600的钢筋混凝土换管径600 PE管,过道管不换,具体做法见设计变更通知单,管径600 PE管由甲方供应,运费和胶圈正常计入。
4、灯杆、灯具由政府采购,不在控制价内。
5、长江路未计施工降水,如果发生,按照变更处理。
6、污水管线使用的HDPE管由甲方供应,未计入控制价。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定为2013年5月4日,上午9时。
工程名称 |
安全生产措施费(万元) |
备注 |
长江路一标段 |
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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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二标段 |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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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鹤路一标段 |
2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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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鹤路二标段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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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街一标段 |
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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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街二标段 |
2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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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路 |
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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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 |
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