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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9-16 数据编号: 1718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规统投【2013】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1.2 工程名称: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

工程地址:禅城区

1.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695,014.57元,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1.5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1.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番村涌沿线污水干管工程,在番村涌西侧的规划路铺设(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污水管总长度约400米(管径800)接至现状番村污水泵站进水管、新建截污井、检查井、路面破除、修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投标资格条件:

1.报名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并在其投标文件中签署了《诚信投标承诺书》,且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来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涉嫌)串通投标不良行为或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或因其它原因正被禁止投标,且无行贿犯罪行为。

6)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管径DN800以上(含DN800)长度300米以上(含300米)的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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