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98号地块回迁房项目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皇姑区延河街98号地块回迁房项目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亿科房地产开发有发公司皇姑区延河街98号地块回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沈皇发改核字[201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皇姑区延河街。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60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2014年6月1日开工至2014年8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