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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4-25 数据编号: 2233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4】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级自治区投资外,其余资金县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隆德县城;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管网17.7公里,其中:工业园区污水管道14.1公里;县城滨河路2.5公里,骆驼巷1.1公里;管径为d300-d800mm,,管材采用钢筋砼管;

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

I标段:工业园区污水管道14.1公里;

II标段:县城滨河路管道2.5公里,骆驼巷管道1.1公里;

III标段:施工监理

项目总投资:约864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I、I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报名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一致);

II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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