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4 | 数据编号: 22509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三水区云东海葛坑居民小组新村排水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云 [2014] 2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水区云东海葛坑居民小组新村排水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云东海葛坑居民小组新村排水工程 , 其主要内容为: PVC-U 缠绕排水管安装,设置检查井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 1561504.37 元,招标控制价 1561504.37 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1936.11 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4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4 年 月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10.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按进度完成 60% ,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 40% ;
2 、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 80% ;
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 30 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 95% ,余下 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
5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6 、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 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 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 C 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 2012 〕 24 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