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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4 数据编号: 2251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闽华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委托对安溪县龙门镇污水管网—闽华污水管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安溪施招标[2014]50号
2.批文审批单位: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3.批文编号:安发改审[2010]111号;
4.工程规模:162.5687万元;
5.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并通过闽建筑[2013]41号的文件;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为 叁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帐号:350016564070500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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