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4 | 数据编号: 22524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南京市玄武区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金陵御花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住建字【2014】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金陵御花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2、工程地点:玄武区太平门街6号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4、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 约2.24万元
6、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8、工程造价: 约 100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的规定,必须是进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的单位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 5月 4日至 2014年 5月 9日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五、资格后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总监手续的。
c. 总监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的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在报名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城科技园创意路86号)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
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