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4 | 数据编号: 22528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斜桥镇金石、庆云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斜桥镇。
2.2建设规模:金石集镇:污水重力管管径DN300长度167.2米,管径DN200长度135米,管径De160长度350.6米。庆云集镇:污水重力管管径DN300长度182.6米,管径DN200长度224米,管径De160长度478.1米。
2.3合同估算价:约67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宁市斜桥镇,主要收集金石集镇、庆云集镇内居民的生活污水、废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