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5 | 数据编号: 22565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平南县福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2〕32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139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3〕7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平南县辉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南县辉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2014〕14号,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平南县思旺镇福船村。
交货地点:贵港市平南县福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所在地。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为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包括水轮机及发电机、微机调速器、微机励磁装置、自动化元件、综合自动化系统、水轮机和发电机其他部件更换及维修、可控硅励磁装置电动碟阀、控制屏、伸缩节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本次采购总投资约为481万元。
上述标项内容包括进行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装配、防腐保护、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联络、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协调、参加验收等工作。
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