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7 | 数据编号: 226343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项目编号:NTKFQGP2014050700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开发区污水处理一厂 现决定对药剂 聚丙烯酰胺 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招标货物概况:
(1)货物名称:聚丙烯酰胺。
(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规模:聚丙烯酰胺(约 150 吨);
3.本招标项目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个标段:聚丙烯酰胺。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壹 个标段的投标,每位申请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
(4)生产厂商的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相应销售资格的并取得生产厂商(或办事处)对本次投标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须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中进口产品需中国总部机构授权。
(6)同一种品牌的药剂只能由一个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注:资格审查时有关证书、业绩、文件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
5. 申请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具有5万吨/日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两个以上的应用业绩证明(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和合同复印件)。
6.资格预审应当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材料:
(1)报名人是生产厂的,须提供经营合法性证明、产品质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守法经营证明、5万吨/日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两个以上的应用业绩证明(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和合同复印件)。
(2)报名人是代理商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厂的文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产品代理许可或授权证明。
(3)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色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7.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